股東去世了怎么變更股東法律分析: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無禁止性規(guī)定,自然就可以繼承股份,同時繼承被繼承人作為股東的各項權利和義務。公司章程禁止股權繼承的處理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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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22-11-25 熱度:
法律分析: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無禁止性規(guī)定,自然就可以繼承股份,同時繼承被繼承人作為股東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公司章程禁止股權繼承的處理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權繼承的,則在股東去世后,其繼承人只能通過轉讓股權來實現財產繼承。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規(guī)定,為保障其他股東的優(yōu)先購買權,轉讓股份前應當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并經公司股東過半數同意,但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如果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當公司章程沒有例外規(guī)定但是繼承人不愿意繼承或者是具有法律禁止,在此種情形下死亡股東的股權可以由其他股東受讓,也可以轉讓給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該受讓的程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guī)定,即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要是沒有股東愿意受讓,也沒有第三方愿意收購,則只能通過法定的程序在符合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的情況下做減資來處理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六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公司股東死亡的,則由該股東的合法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或繼承股權利益,然后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即可;如果在公司成立之初有明確的約定或者是公司章程有明確規(guī)定的,則去世股東的股份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處理,然后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七十一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公司法》第七十三條,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后,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fā)出資證明書,并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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